市公路局:
你局报来《关于昌九发展大道工程立项的请示》(浔路文[2013]99号)及项目建议书收悉。根据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做强南昌,做大九江,昌九一体,龙头昂起”的战略部署,确保昌九一体化务实推进,按照2013年9月24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昌九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对省交通运输厅和九江市分别提出的昌九发展大道选线方案研究意见,同意该项目立项,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充分发挥南昌的中心城市优势,九江的临江优势,打造支撑江西经济崛起的“双核”,建设昌九发展大道是非常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昌九发展大道(九江境内)项目起点为九江永修县与南昌市交界处(怀恩寺),途径永修县城湖东新区、恒丰集团场部、共青城、德安县城、九江县赛阳,终点为九江市双塔(接九江市城市道路九园路),全长75.45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32米。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约32.5亿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及争取上级补助。
四、项目建设工期暂定24个月。
请项目单位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特此批复。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2年12月25日
抄送:省发改委、省交通厅、市政府、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5日印发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