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九江市本级“福满浔城·迎中秋庆国庆”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3-09-26 11:40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指示,坚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全力做好金秋消费季促消费工作,丰富节日生活。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消费券,丰富节日生活,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商贸消费持续稳步增长。

二、主要内容

(一)资金安排

市本级发放商超、百货、餐饮消费券800万元,追加财政预算。

(二)活动时间

发放时间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5日。

(三)发放和领取原则

1.先领先得,在发放期内同类消费券每人仅能领取2次;

2.本次活动财政拨付资金发完即止,活动结束后未使用部分统一由政府发放账户进行回收。

(四)覆盖范围

1.消费券投放范围:全体在浔人员(包括市外来浔人员)

2.参加活动主体范围:在九江市登记注册的商贸业市场主体,经营信用良好,以商户自愿报名、县(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相结合,主办单位汇总审核确定的原则,选取九江市范围内百货、商超、餐饮商户。参与活动的所有商户均必须有配套优惠活动,且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配套优惠活动细则由各商户统一报送属地商务主管部门,符合条件的商户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活动,参加活动的商户名单由市商务局审定并授权消费券核销平台,参与活动商户需与消费核销平台签署约定。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销售或营业企业和工商个体户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五)消费券资金核销与拨付。市本级资金800万元,其中商超消费券400万元,百货消费券200万元,餐饮消费券200万元。为更精准投放节日消费券,市民抢券采取购券方式参与。商超、百货、餐饮消费券通过核销平台投放,财政补贴资金部分先期由商户垫付。通过核销平台发放的消费券核销资金经审计,由九江市商务局予以拨付核销金额对应的金额。

三、活动规则

(一)消费券类型、张数、面值

1.类型

本次市本级发放的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分商超消费券、百货消费券、餐饮消费券电子类消费券三种类型。

2.消费券发放面值、张数。

商超券:20000张满300元减75元商超优惠券、20000张满200元减50元商超优惠券,60000张满100元减25元商超优惠券。

百货券:10000张满300元减75元百货优惠券、10000张满200元减50元百货优惠券,30000张满100元减25元百货优惠券。

餐饮券:10000张满300元减75元餐饮优惠券、10000张满200元减50元餐饮优惠券,30000张满100元减25元餐饮优惠券。

(二)消费券领取有效期及使用规则。

商超、百货、餐饮消费券

每轮消费券自发放日计算,发放周期内每人可领取商超、百货、餐饮电子券各2张,活动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资金回归消费券资金池。消费券不累加、不找零、不兑换现金,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核销平台成功获得消费券后,至参加活动的商户进行消费,支付满相应金额(含)以上即可凭券抵扣。消费券可与企业商家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三)活动参与方式

根据消费券核销平台发放规则,在消费券投放前通过九江市政府发布予以发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加强对消费券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消费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鲍成庚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监局、市行政审批局等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二)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消费券发放的各项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消费券财政资金保障、拨付。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做好消费券发放网络舆情引导和管控工作。

市市监局:负责做好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消费券咨询解答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消费券发放的组织协调工作。

消费核销平台:负责平台发放的商超、百货、餐饮消费券领取、使用、核销、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

(三)加快工作推进

要按照分工,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倒排工期、同步推进,确定最优方案,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切实保障财政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做好资金监管、核算、回收工作。

(四)加强大数据分析

积极做好消费券发放期间的大数据分析工作,根据消费券发放、领取、消费等数据,及时研判消费券对线下购物、餐饮消费的实际带动情况,灵活调整消费券类型、金额和发放组合方式,最大限度释放消费活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我市消费券领取、使用规则,让我市辖区内群众充分知晓活动详情,参与和享受消费惠民政策,从而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六)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

本次活动持续时间短、覆盖人群广,要进一步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工作。要充分做好网络支撑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防护,避免遭受恶意攻击。在活动的各个环节要充分保障系统平台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做好个人用户信息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个人用户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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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九江市本级“福满浔城·迎中秋庆国庆”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09-26 11:40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领导指示,坚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全力做好金秋消费季促消费工作,丰富节日生活。经市政府同意,制定如下消费券发放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发放消费券,丰富节日生活,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商贸消费持续稳步增长。

二、主要内容

(一)资金安排

市本级发放商超、百货、餐饮消费券800万元,追加财政预算。

(二)活动时间

发放时间2023年9月26日-2023年10月15日。

(三)发放和领取原则

1.先领先得,在发放期内同类消费券每人仅能领取2次;

2.本次活动财政拨付资金发完即止,活动结束后未使用部分统一由政府发放账户进行回收。

(四)覆盖范围

1.消费券投放范围:全体在浔人员(包括市外来浔人员)

2.参加活动主体范围:在九江市登记注册的商贸业市场主体,经营信用良好,以商户自愿报名、县(市、区)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上报相结合,主办单位汇总审核确定的原则,选取九江市范围内百货、商超、餐饮商户。参与活动的所有商户均必须有配套优惠活动,且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配套优惠活动细则由各商户统一报送属地商务主管部门,符合条件的商户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活动,参加活动的商户名单由市商务局审定并授权消费券核销平台,参与活动商户需与消费核销平台签署约定。在我市注册登记的销售或营业企业和工商个体户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

(五)消费券资金核销与拨付。市本级资金800万元,其中商超消费券400万元,百货消费券200万元,餐饮消费券200万元。为更精准投放节日消费券,市民抢券采取购券方式参与。商超、百货、餐饮消费券通过核销平台投放,财政补贴资金部分先期由商户垫付。通过核销平台发放的消费券核销资金经审计,由九江市商务局予以拨付核销金额对应的金额。

三、活动规则

(一)消费券类型、张数、面值

1.类型

本次市本级发放的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分商超消费券、百货消费券、餐饮消费券电子类消费券三种类型。

2.消费券发放面值、张数。

商超券:20000张满300元减75元商超优惠券、20000张满200元减50元商超优惠券,60000张满100元减25元商超优惠券。

百货券:10000张满300元减75元百货优惠券、10000张满200元减50元百货优惠券,30000张满100元减25元百货优惠券。

餐饮券:10000张满300元减75元餐饮优惠券、10000张满200元减50元餐饮优惠券,30000张满100元减25元餐饮优惠券。

(二)消费券领取有效期及使用规则。

商超、百货、餐饮消费券

每轮消费券自发放日计算,发放周期内每人可领取商超、百货、餐饮电子券各2张,活动名额有限,先到先得。如在规定期限内未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资金回归消费券资金池。消费券不累加、不找零、不兑换现金,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核销平台成功获得消费券后,至参加活动的商户进行消费,支付满相应金额(含)以上即可凭券抵扣。消费券可与企业商家其他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三)活动参与方式

根据消费券核销平台发放规则,在消费券投放前通过九江市政府发布予以发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加强对消费券发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消费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鲍成庚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监局、市行政审批局等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二)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消费券发放的各项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消费券财政资金保障、拨付。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指导做好消费券发放网络舆情引导和管控工作。

市市监局:负责做好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市市民热线服务中心消费券咨询解答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消费券发放的组织协调工作。

消费核销平台:负责平台发放的商超、百货、餐饮消费券领取、使用、核销、管理和技术保障工作。

(三)加快工作推进

要按照分工,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的时间表,倒排工期、同步推进,确定最优方案,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切实保障财政资金按时拨付到位,做好资金监管、核算、回收工作。

(四)加强大数据分析

积极做好消费券发放期间的大数据分析工作,根据消费券发放、领取、消费等数据,及时研判消费券对线下购物、餐饮消费的实际带动情况,灵活调整消费券类型、金额和发放组合方式,最大限度释放消费活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

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我市消费券领取、使用规则,让我市辖区内群众充分知晓活动详情,参与和享受消费惠民政策,从而在全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六)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

本次活动持续时间短、覆盖人群广,要进一步强化网络和数据安全防护工作。要充分做好网络支撑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防护,避免遭受恶意攻击。在活动的各个环节要充分保障系统平台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做好个人用户信息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个人用户信息泄露。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