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综合市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全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扣政务公开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着力细化部署,加强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快速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监督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呈现出起步稳、进步大的良好局面。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不断优化、细化公开目录体系,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聚焦中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民生实事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执行情况。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和疫情防控加强信息公开,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等信息,公开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信息。聚焦“六稳”“六保”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持续推进“五公开”,开放政府常务会议,引导公众有序参与政府决策,组织开展“我为‘十四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公开征集影响营商环境问题。大力加强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执法信息的公开,强化公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落实政策解读与发布同步的要求,丰富解读形式,市本级以文字、图表、视频等各种形式发布解读信息50多条,拓宽解读途径,通过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风热线等开展解读,增强解读实效。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做好教育、医疗、低保、养老、就业等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打造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管,平台于2020年1月正式上线,截至当年底,共发布个人补贴信息2000多万条,累计金额120多亿元;发布民生项目近10万个,累计金额400多个亿;平台总访问量接近4000万人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加强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以公开促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及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复函自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办理通道,开通网上依申请短信提醒功能和办理时限预警,推广执行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制定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推动全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办理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2020年,市本级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85件(含上一年结转2件),办理完成180件(结转下一年5件),没有出现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而被纠正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新修订的《条例》,修订完善信息发布、政策解读、重大决策预公开、政府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等制度规范。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邀请专业人员就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行授课,指导做好试点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加强网上政府建设,不断推进数据信息共享,强化系统集成,增加一链办、无证办等集成服务和跨省通办专区,提升政府门户网站的办事服务能力。建设市县统一的网站信息资源库,形成21个主题政务信息数据目录,统一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综合治理。
(四)公开平台建设。大力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在全省首批完成集约化建设,政务融媒体集约化平台完成对全市103家政务网站的整合,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的双融合,大幅提升公开平台的信息保障水平。增设政务新媒体矩阵,推进政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网通办”,打造24小时不打烊的网上政府。严格政务新媒体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程序,实行信息“三审三校”+终审发布制度,以“中国九江”APP,“九江市人民政府发布”为龙头的微信公众号,通过整体联动、协同发声,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的可用性、实用性、易用性。继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在内容上予以创新,增加了政策解读信息,便于读者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2020年共编印市政府公报6期;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府公报栏目链接,突出展示政府公报电子版;公报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步发行,在市图书馆、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免费赠阅。重建市本级行政服务中心,增设自助电脑、触摸屏等设备终端查询办事指南、办理过程和办事结果。设立微信办事大厅,提供信息发布、在线预约办理、业务缴费、办事指南查询等服务。建设“12345”统一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和统一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推广运行“赣服通”升级版,全方位、多渠道向办事企业及群众公开各部门审批服务信息。
(五)保障监督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再次压实市县两级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职能职责,调整充实市政府各部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加强队伍建设。继续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对照问题清单逐条进行整改,通过社会力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估指导。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开展政务公开考核,按照考核指标要求,紧盯差距和不足,抓紧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高,在新冠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生保障和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中展现政务公开的新使命、新作为、新成效、新形象,促进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双提升。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抽查监测力度,每季度发布通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制发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和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做到责任、任务、措施明确。加强组织协调,多次召开培训会和现场推进会,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完成。续聘补聘30名“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对“五型”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等工作进行暗访和评议,为改进政府工作建言献策。加强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合理设置专区功能,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利用专区进一步加强对《条例》的宣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2 |
52 |
66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许可 |
428 |
127 |
66751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75 |
-235 |
16432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 数量 |
行政处罚 |
3346 |
595 |
589216 |
行政强制 |
316 |
-13 |
742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 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 数量 |
采购 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24 |
5.58亿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 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1 | 6 | 11 | 8 | 3 | 4 | 18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2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5 | 6 | 7 | 6 | 2 | 2 | 98 | |
(二)部分公开 |
7 | 1 | 0 | 0 | 0 | 0 | 8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3 | 1 | 1 | 0 | 1 | 0 | 6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1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1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1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1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1 | 0 | 0 | 1 | 0 | 0 | 4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1 | 0 | 0 | 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重复申请 |
7 | 0 | 0 | 0 | 0 | 0 | 7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 | 0 | 0 | 0 | 0 | 1 | 2 | ||
(七)总计 |
146 | 8 | 11 | 8 | 3 | 4 | 18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5 | 0 | 0 | 0 | 0 | 0 | 5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1 |
0 |
2 |
1 |
0 |
6 |
0 |
7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不到位。少数县(市、区)工作力量薄弱,政务公开工作专职人员配备不够。下一步,要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理顺机制,健全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强化县乡两级政务工作力量。
二是存在发布信息不规范的情况。少数单位和县(市、区)在评估、考核期间集中发布信息的情况,没有做到平时抓、抓平时。下一步将加大政务公开的日常监测力度,将考核中已主动公开的内容,直接从政府网站获取,减少考核报送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进一步强化考核评估信息化平台和手段在日常考核评估中的应用,动态掌握各县(市、区)、各部门相关指标完成进度情况,实现评估考核工作的痕迹化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