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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市物价局解读降成本优环境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16-08-20 08:54 【字体:

  为落实我市新工业十年行动,减轻企业用能负担,助推经济发展,市物价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打出政策措施“组合拳”,落实“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行动。 

  【政策亮点】 

  强化价格检查和反垄断执法,优化价格环境,建立健全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的市场规则,保障和促进公平竞争。

  实现工商业用电用气同价。努力降低重点引进项目用电用气成本,对列入重点引进项目且符合条件的,向省里争取直购电、直供气政策。力争2016年直接交易电量规模超过10亿千瓦时。

  【政策解读】 

  “我市工商业天然气销售价格为省内最低。”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减轻企业用气负担,市物价局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5〕341号)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论证、成本监审的基础上,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将工商业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原来每立方米3.85元调整为3.07元,降幅超20%。据测算,工商业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低后,全市天然气工业、商业用户每年可减少用气成本约1000多万元。同时,我市还暂缓推行工业水价累计超水量递增水价政策,并将对工业用水价格实行优惠政策,拟优惠0.09元/立方,时间暂定三年。

  企业生产经营离不开用电,为此,我市主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从5月1日起,我市暂缓实施季节性电价,并扩大直购电规模,今年我市直接交易电量较上年增长51%。同时,我市将继续下调工业用电。在去年4月工商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1.95分基础上,自今年1月1日起每千瓦时再降低3.62分钱,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计收的由28元/千伏安·月降低至26元/千伏安·月,按最大需量计收的由42元/千瓦·月降低至39元/千瓦·月。从5月1日起,三年内对新增工商业电力用户临时接电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25%执行。三年内对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回路及以上供电,用电户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按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市物价部门在确保我市工业用天然气价格、水价、电价水平在全省处于中低价格水平的同时,还从价格政策层面进一步落实减轻企业负担措施。我市全面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格收费管理。对小微企业免征45项,暂停征收8项;降低受理商标注册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47项、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涉企收费项目9项;继续落实收费清单、价格公示制度,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以往,一些涉企收费增加了企业负担。自2月1日起,我市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暂停对企业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并对现行的已列入我市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涉企收费目录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律以下限标准为收费限额,下浮不限;对列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和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按实际执收标准的最下限标准执行,下浮不限。

  与此同时,我市从4月15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具有涉企收费行为的政府部门(含下属单位)和中介机构开展为期6个月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打击违规设立涉企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用等行为。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和安全评价两大领域和交通、港口、海事等部门。(九江日报 记者 沈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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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市物价局解读降成本优环境

发布时间: 2016-08-20 08:54

  为落实我市新工业十年行动,减轻企业用能负担,助推经济发展,市物价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打出政策措施“组合拳”,落实“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行动。 

  【政策亮点】 

  强化价格检查和反垄断执法,优化价格环境,建立健全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的市场规则,保障和促进公平竞争。

  实现工商业用电用气同价。努力降低重点引进项目用电用气成本,对列入重点引进项目且符合条件的,向省里争取直购电、直供气政策。力争2016年直接交易电量规模超过10亿千瓦时。

  【政策解读】 

  “我市工商业天然气销售价格为省内最低。”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减轻企业用气负担,市物价局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5〕341号)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论证、成本监审的基础上,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将工商业天然气销售价格由原来每立方米3.85元调整为3.07元,降幅超20%。据测算,工商业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低后,全市天然气工业、商业用户每年可减少用气成本约1000多万元。同时,我市还暂缓推行工业水价累计超水量递增水价政策,并将对工业用水价格实行优惠政策,拟优惠0.09元/立方,时间暂定三年。

  企业生产经营离不开用电,为此,我市主动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从5月1日起,我市暂缓实施季节性电价,并扩大直购电规模,今年我市直接交易电量较上年增长51%。同时,我市将继续下调工业用电。在去年4月工商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1.95分基础上,自今年1月1日起每千瓦时再降低3.62分钱,大工业用电的基本电价,按变压器容量计收的由28元/千伏安·月降低至26元/千伏安·月,按最大需量计收的由42元/千瓦·月降低至39元/千瓦·月。从5月1日起,三年内对新增工商业电力用户临时接电费,按现行收费标准的25%执行。三年内对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回路及以上供电,用电户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的,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按现行收费标准的50%收取。

  市物价部门在确保我市工业用天然气价格、水价、电价水平在全省处于中低价格水平的同时,还从价格政策层面进一步落实减轻企业负担措施。我市全面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格收费管理。对小微企业免征45项,暂停征收8项;降低受理商标注册费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47项、政府制定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涉企收费项目9项;继续落实收费清单、价格公示制度,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以往,一些涉企收费增加了企业负担。自2月1日起,我市停征价格调节基金,暂停对企业征收防洪保安资金,并对现行的已列入我市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涉企收费目录的收费项目及标准,一律以下限标准为收费限额,下浮不限;对列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和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按实际执收标准的最下限标准执行,下浮不限。

  与此同时,我市从4月15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具有涉企收费行为的政府部门(含下属单位)和中介机构开展为期6个月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打击违规设立涉企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不执行优惠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用等行为。重点检查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和安全评价两大领域和交通、港口、海事等部门。(九江日报 记者 沈明杰)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