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下达2020年度市级标准厂房建设专项资金资金490万元,对各县(市、区)完成2020年度工业标准厂房建设任务和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先进单位进行奖励。
为全面加大我市建设工业标准厂房力度,推行轻资产重资本招商,缩短项目投产周期,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土地集约、企业集聚、产业集群。从2020年起,我市设立市级标准厂房建设专项资金,对每年完成标准厂房建设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和考核得分前6名的单位进行奖励,政策期为三年。
经市工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2020年我市13个县(市、区)均完成了2020年度工业标准厂房建设目标,全市共建成工业标准厂房339.25万元平方米,超额完成当年任务的30.5%,其中:瑞昌经开区、德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城工业园区、濂溪产业园区、武宁工业园区和庐山市工业园区取得考核前6名。市财政根据考核结果,及时下达市级标准厂房建设奖励资金,兑现奖励政策,推进我市标准厂房建设,助力我市经济发展。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