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获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医疗救助补助资金7449万元,专项用于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加上之前获得省级提前下达的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701万元,我市今年已获中央、省级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0150万元,目前,资金均已按相关规定下达至各县(市、区)。
医疗救助是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进行医疗方面的救助,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等四个类别人员。医疗救助内容包括资助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等方面。
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保障困难群众享受救助待遇。2022年,全市积极争取上级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1.16亿元,同时市、县财政配套资金1.58亿元,夯实了我市城乡医疗保障基础,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做好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发挥最大效用,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