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市财政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职能作用,推动上下联动和部门协同,及时联合下发自查清理工作文件,要求相关单位扎实做好自查工作。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坚持“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和分级清理的原则,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清理范围和清理内容进行清理。
三是开展全面自查。各单位要全面梳理各自起草、制定或转发的现行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和现有的实际做法,认真研究,按要求提出清理意见,并填报清理结果和意见。
四是限期组织整改。针对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实际情况,要求有关单位限期组织整改,按程序分别作出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等处理。
五是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自查清理成果,严格做好新出台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动态清理,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此次专项清理是我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市财政局将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规范市场秩序,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