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行为,切实保护政府采购实施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近日,九江市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首次系统性规范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的操作流程,制定印发了《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不断提高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明确处理流程,打造“法治采购”。《规程》分为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两部分,《质疑答复操作规程》主要围绕质疑的提出、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方面内容进行明确,《投诉处理操作规程》主要围绕投诉的提起、初审、调查、处理决定等内容进行明确,进一步压实了政府采购活动中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各方当事人的主体责任,维护了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细化时间节点,打造“效能采购”。为保证质疑投诉处理工作在法定时限内完成,《规程》详细规定了质疑提出、投诉补正、受理审查、调查取证、起草决定、送达文书、结果公告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限要求。同时,财政部门应充分压缩审查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充分保障政府采购实施主体合法权益。
规范文本格式,打造“阳光采购”。按照质疑投诉处理相关制度要求,制定了《质疑函》《质疑答复书》《投诉书》等30类常用文书模板,明确相关文书的核心和重点内容,为政府采购当事人处理质疑、投诉提供了一条龙流程模板,进一步提高了质疑投诉处理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规程》的出台,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质疑和财政部门处理投诉提供了更规范的依据、更细化的指导,有利于保护政府采购实施主体的合法权益。下一步,九江市财政局将用好、用足、用实《规程》,全方位打造“法治采购、阳光采购、效能采购”,推动政府采购领域工作实现新突破,全力打造一流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