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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条!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举措!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5-03-27 11:29 【字体: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近日,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点举措》(以下简称《举措》)。

《举措》围绕规范涉企行政监管工作、深化涉企服务效能改革、完善涉企权益保障机制和强化医保惠企政策落实等四个方面内容,提出18条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为加快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贡献医保力量。

在规范涉企行政监管工作方面,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将每月1—20日设为定点医药企业的“安静期”,除上级医保部门组织检查、上级交办、案件查处、重大舆情或投诉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减少执法扰企,不影响定点医药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行政执法检查“入企扫码”,落实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扫码制度,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创新非接触监管模式,运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等技术开展远程监管,不断扩大“智慧远程监管”、“不见面监管”、“无感监管”等应用范围。实施“阳光执法”工程,开展“医保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公开执法检查的标准、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查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防止滥用处罚权,避免过度处罚或处罚不当。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鼓励行业自律,建立并推行自查整改期、首违警示制、分级处罚制的“三阶式”柔性执法机制。

在深化涉企服务效能改革方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水平,提升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全力实施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两定机构”准入网上办,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或“九江医保管家”上传评估准入申请表及电子申请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实现“一次不跑”。放宽“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条件。“两定机构”同城迁地址免评估,市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两定机构在法人及机构名称不变的前提下,仅经营地址发生变更的,仅需提交新址合规性承诺书,无需重新评估准入。创新医保数据赋能企业发展机制,实施医保数据跟踪分析机制,引导定点医药企业加强成本控制、优化诊疗路径、提升医疗质量和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

在完善涉企权益保障机制方面,建立健全涉企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建设“九江医保云厅”,设立“涉企医保服务岗”;开发“九江医保管家”APP,设立涉企医保信箱,全面有效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创新集采供应链保障制度,建立集采货款直接结算协调机制,构建四方联络体系,集采货款结算周期压缩至1个月左右;实施“供应预警”,优化集采供应保障服务。

在强化医保惠企政策落实方面,建立涉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征求意见,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开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对新出台的政策进行宏观评估,推动政策更加公平。建立医保支付资格轻度违规修复制度,实行“驾照式”违规计分管理,通过医保资格修复制度,强化两定医药机构从业人员法纪意识,提升执行政策的水平,减少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纠治涉企违规打击行为,严厉查处趋利性行政执法行为。严肃整治营商环境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完善“行刑衔接”、“行纪衔接”等线索移交机制,坚决查处损害营商环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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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条!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举措!

发布时间: 2025-03-27 11:29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近日,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出台《九江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点举措》(以下简称《举措》)。

《举措》围绕规范涉企行政监管工作、深化涉企服务效能改革、完善涉企权益保障机制和强化医保惠企政策落实等四个方面内容,提出18条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优化医保领域营商环境,为加快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贡献医保力量。

在规范涉企行政监管工作方面,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将每月1—20日设为定点医药企业的“安静期”,除上级医保部门组织检查、上级交办、案件查处、重大舆情或投诉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减少执法扰企,不影响定点医药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行政执法检查“入企扫码”,落实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扫码制度,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创新非接触监管模式,运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等技术开展远程监管,不断扩大“智慧远程监管”、“不见面监管”、“无感监管”等应用范围。实施“阳光执法”工程,开展“医保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公开执法检查的标准、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检查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防止滥用处罚权,避免过度处罚或处罚不当。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鼓励行业自律,建立并推行自查整改期、首违警示制、分级处罚制的“三阶式”柔性执法机制。

在深化涉企服务效能改革方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水平,提升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全力实施医保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两定机构”准入网上办,通过“江西政务服务网”或“九江医保管家”上传评估准入申请表及电子申请材料,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实现“一次不跑”。放宽“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条件。“两定机构”同城迁地址免评估,市中心城区(浔阳区、濂溪区、开发区、八里湖新区)两定机构在法人及机构名称不变的前提下,仅经营地址发生变更的,仅需提交新址合规性承诺书,无需重新评估准入。创新医保数据赋能企业发展机制,实施医保数据跟踪分析机制,引导定点医药企业加强成本控制、优化诊疗路径、提升医疗质量和水平,促进高质量发展。

在完善涉企权益保障机制方面,建立健全涉企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建设“九江医保云厅”,设立“涉企医保服务岗”;开发“九江医保管家”APP,设立涉企医保信箱,全面有效解决企业合理诉求。创新集采供应链保障制度,建立集采货款直接结算协调机制,构建四方联络体系,集采货款结算周期压缩至1个月左右;实施“供应预警”,优化集采供应保障服务。

在强化医保惠企政策落实方面,建立涉企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征求意见,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开展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对新出台的政策进行宏观评估,推动政策更加公平。建立医保支付资格轻度违规修复制度,实行“驾照式”违规计分管理,通过医保资格修复制度,强化两定医药机构从业人员法纪意识,提升执行政策的水平,减少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生。纠治涉企违规打击行为,严厉查处趋利性行政执法行为。严肃整治营商环境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完善“行刑衔接”、“行纪衔接”等线索移交机制,坚决查处损害营商环境行为。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