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九江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切实扛牢财政责任,通过完善政策支持、强化资金保障、深化改革举措等方式,全力奏响九江绿色发展“新乐章”。
一、政策上持续发力。一是助推经济发展。协同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九江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九江市支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九江市进一步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共27条具体举措,重点在绿色低碳诊断服务、绿色低碳改造、争创绿色低碳转型试点、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发展、开展固废综合利用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二是助推生态保护。联合市林业局,出台《九江市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项目实施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对项目管理、作业设计、资金管理、施工管理、项目管护、检查验收等规范要求,为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和“鄱阳湖大湖流域治理”,进一步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打牢坚实基础。三是助推营商环境。印发《九江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细化五大专项行动措施,进一步明确提升融资工作质效、优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强化财政涉企服务、实施财政惠企政策等要求,并在“九江财政”公众号开设“优化营商环境 财政在行动”专栏,全面解读财政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为进一步增强九江招商引资核心竞争力,创造一流绿色营商环境提供助力。
二、资金上持续给力。一是强化资金保障。今年,市、县两级财政预算安排生态环保和污染防治专项资金1.37亿元,用于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监管监测能力建设等,为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和污染防治提供坚实资金保障。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0.26亿元,用于保障中心城区范围内各项城市规划编制和修订更新,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安排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66亿元,统筹用于支持绿色发展。市本级农业水利专项资金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09亿元,用于支持和美乡村建设、乡村现代农业发展等,助推乡村绿色发展。二是强化争资争项。2025年1-9月,我市在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应急管理领域共获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5.71亿元。联合宜春、新余、南昌、景德镇成功申报江西长江重点生态区(鄱阳湖流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共获中央财政资金3亿元,九江分得0.29亿元);成功争取到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营造林建设规模24.45万亩,总投资4.83亿元。三是强化项目建设。积极创建庐山国家植物园,落实创建资金0.93亿元,目前已基本完成24项重点任务。成功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基地1个,国家级绿色有机原料基地5个。
三、改革上持续用力。一是加快企业转型。聚焦绿色低碳、电子信息等6个方向(已发布申报指南),联合市工信部门,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千项技改、万企升级”行动,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瑞昌市、彭泽县、德安县、濂溪区成功入围江西省2025年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公示名单,每个县级试点最高可获得省级财政奖补资金0.1亿元。二是加快绿色引领。积极推广绿电绿证交易,全市绿电交易量占全省近四分之一。总投资额近3亿元,加快新能源船舶示范应用,已开工建造新能源船舶12艘。推广新能源汽车,投入使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公交车1199台,占比97.09%。持续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在中心城区建设1772座四分类亭,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加快低碳发展。在全省率先开展排污权储备交易试点,累计出让105宗排污权,交易总金额达4088.72万元。搭建绿色金融平台,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政银企”对接,为绿色低碳发展注入金融力量。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