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江西省重大文化产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宣传部、省属文化企业: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江西省重大文化产业扶持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项目筛选和推荐申报工作,于4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报送(用邮政快递EMS)至省委宣传部文化产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傅戈
联系电话:0791—88912580
0791—88911355(传真)
邮 箱:jxwhcyc@126.com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东3栋425办公室
邮 编:330036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
2026年3月17日
1.申报单位应为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文化企业(符合统计部门发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信用、经营状况良好;
2.申报项目应为文化产业项目,属于本指南确定的重点支持方向;
3.同一主体同一项目获得补助、贴息累计不超过2次。企业申报项目曾获得省级文化产业扶持项目补助的,可在符合本指南要求的基础上,再申请一次贴息扶持;曾获省级文化产业扶持项目贴息的,可在符合本指南要求的基础上,再申请一次贴息或补助扶持;奖励类项目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4.不予申报扶持条款情形详见《申报指南》全文。
(一)文化企业数智化转型类。
(二)文化新业态培育类。
(三)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类。
(四)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类。
(五)赣鄱文化传承活化类。
(六)文化旅游融合消费类。
(七)贷款贴息类。
(八)培大育强奖励类。
以上类别具体条款详见《申报指南》全文。
项目扶持采取补助、贴息、奖励三种方式,每个项目只能选择一种方式进行申报。
(一)补助。申报文化企业数智化转型类、文化新业态培育类、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类、文化产业集聚区建设类、赣鄱文化传承活化类、文化旅游融合消费类的项目,根据企业2025年度主营收入、纳税额、就业人数等指标,申请扶持资金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单个项目年度补助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特别重大项目年度补助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二)贴息。获得“文企贷”“文旅贷”的文化企业,贴息金额为申请之日的前一年内实际发生利息总额的30%,单笔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15万元。其他贷款贴息类项目申报主体,获得贷款、债券、票据等融资产品必须是用于企业扩大再生产,贴息金额为申请之日的前一年内实际发生利息总额的30%,贴息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服务“文企贷”“文旅贷”融资担保机构,以实际发生担保费用进行全额补助。对“文企贷”“文旅贷”运营管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补助。
(三)奖励。对江西省“培大育强”企业库入库企业完成培育目标的,2025年度营业收入(需提供企业审计报告)首次突破400亿元、150亿元、100亿元、50亿元、20亿元、10亿元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网络文学、新闻信息、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等文化服务业企业,2025年营业收入(需提供企业审计报告)首次突破5亿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年度内营业收入同时突破上述两个及以上台阶的,按最高奖励标准进行奖励。对获得2026年度全国文化企业30强、成长性文化企业30强的,分别给予200万元、80万元资金奖励;对首次入选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
(一)《扶持项目申报书》;
(二)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影视企业需要提供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材料;
(四)申请补助项目的,申报前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不能低于总投资额的30%,需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包括且不限于资金往来凭证、往来票据、项目建设或设备采购发票等;申请贷款贴息的,需提供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经银行确认的付息清单或利息结算清单;申请奖励的,需提供荣誉证书等必要的佐证材料。
详见《申报指南》全文。
1.扶持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填写)
2.申请贷款贴息项目付息情况核查表(申报贴息单位填写)
3.项目初审汇总表(初审部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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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