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江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拟同意,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鄱阳湖保护修复不力,九江市都昌县、共青城市、瑞昌市、武宁县矮围整治不到位”“鄱阳湖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也比较突出,滨湖地区化肥、农药减量化工作不严不实,还普遍存在违反封洲禁牧规定在洲滩湿地进行畜牧养殖”“生态敏感区内违规开发建设,九江市武宁城投砂石公司多次非法采砂,修水县漫江宁聚茶旅融合产业园侵占生态红线造成严重水土流失”问题及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疑难复杂信访件“港口街镇金家山铜硫矿存在酸水流入下游农田灌溉水渠”、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疑难复杂信访件“九江市都昌国盛石材厂违规取得林地采矿权,擅自毁坏林地开采石材”的销号,现根据要求对问题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情况等进行公示。
督察问题(编号十二):鄱阳湖保护修复不力。督察发现,鄱阳湖存在历史遗留未及时拆除的矮围,影响湖区水质,阻断水系连通。2020年8月,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开展长江流域非法矮围专项整治,对重点水域内非法设置的用于捕捞、养殖的矮围开展清理取缔。江西省有关部门在执行中只是由各地自行排查逐级汇总,排查出鄱阳湖应整治非法矮围40个,上报完成整改。2024年4月暗查后,地方再次排查,初步发现多个用于养殖的非法矮围。九江市都昌县在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非法矮围没有彻底整治。九江共青城市红星圩已上报整治销号,依然有养殖行为。其他一些湖泊也存在类似问题,九江瑞昌市赤湖多处湖汊的矮围、网围用于水产养殖。瑞昌市、武宁县也有矮围未完成清理整治。(九江子项)
整改目标:举一反三深入开展鄱阳湖管理范围内矮围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鄱阳湖矮围监管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职责,维护鄱阳湖水生态环境安全;完成赤湖、柘林湖管理范围内矮围整治,规范养殖行为。
整改措施:
1.2024年底前,研究明确鄱阳湖矮围整治目标、范围、标准、程序等,依法依规对用于养殖的多个非法矮围进行分类整治;2025年底前,组织开展鄱阳湖矮围排查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建立组织、推进和督导机制,举一反三完成鄱阳湖非法矮围排查清理整治。
2.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都昌县区域内相关矮围的排查,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整治。
3.完成九江市红星圩环境整治;完成武宁县柘林湖、瑞昌市赤湖管理范围内矮围排查,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整治。
整改完成情况:
1.用于养殖的非法矮围涉及九江的有6个,其中涉及共青城市5个已于2024年底前全线拆除至原地面高程;涉及湖口县1个主要用途为防洪应急通道,已组织水利部门专家开展论证工作,建议保留。九江市共排查鄱阳湖矮围650座,经论证拆除482座,已于2025年4月底前全线拆除至原地面高程。
2.根据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碟形湖)矮围保留认定情况的函》(洪鄱保〔2024〕48号)文件,都昌县在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矮围共44座,其中保留17座;需拆除的27座已于2025年4月底前全线拆除至原地面高程。
3.已将红星圩拆除,拆除土方量76万立方米,恢复河湖面积约6000亩。按照《鄱阳湖矮围排查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九江市矮围排查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九江市共排查武宁县柘林湖区域内矮围127座,瑞昌市赤湖管理范围内矮围181座。其中武宁县拆除类矮围78座,瑞昌市拆除类矮围145座,已于2025年4月底前全线拆除至原地面高程。
督察问题(编号十四):鄱阳湖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也比较突出。滨湖地区化肥、农药施用量大,但减量化工作不严不实。在南昌县、永修县湖区围垦的农田田埂上,随处可见废弃农药包装,农田沟渠水总磷浓度超湖库Ⅲ类水质标准3倍至13倍。湖区还普遍存在违反《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中封洲禁牧规定在洲滩湿地进行畜牧养殖问题,洲滩粪便成堆、污水横流。(九江子项)
整改目标:全省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保持在55%和5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化学农药、化肥使用保持稳中有降趋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以上;有效解决封洲禁牧区放牧问题,减少畜牧养殖污染。
整改措施:
1.以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为主,开展施肥调查及化肥减量化技术培训指导。2024年至2025年,滨湖地区每年完成施肥调查2600户以上,每县(市、区)至少举办化肥减量化技术培训5期(次),累计65期(次)以上。
2.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为基础,开发利用有机肥资源,开展施肥新技术新产品新机具“三新”集成技术示范。2024年至2025年,滨湖地区每年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取土化验12000个以上,建设“三新”示范面积2.6万亩以上。
3.加大科学安全用药力度,大力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集成应用绿色防控技术和新型植保机械,促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发展。2024年至2025年,滨湖地区每年建设绿色防控示范面积4.35万亩以上,每县(市、区)至少举办科学安全用药培训5期(次),累计65期(次)以上。
4.2025年底前,制定出台全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指导意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清理工作,减少农田沟渠水对外环境影响。
5.2025年底前,开发全省农药数智监管系统,建立农药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在滨湖地区试行农药销售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电子化监管。
6.2024年底前,通过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下达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加大封洲禁牧政策宣传力度;对鄱阳湖区血防区养殖户、牛羊数量、饲养方式等进行再摸排、再登记,规范处置湖区洲滩粪便、污水。
7.组织开展全省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推进种植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整治。
(以上数据要求均为省级标准)
整改完成情况:
1.2024年至2025年,滨湖县(市、区)完成施肥调查1179户,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培训74期。
2.2024年至2025年,完成测土配方施肥取土化验6132个,建设“三新”集成技术示范片20个、示范面积3.04万亩。
3.2024年至2025年,滨湖县(市、区)建设绿色防控示范区5.3802万亩,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92期。
4.2025年4月,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2025年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2024年全市共建设回收站点278个回收处置282.39吨;2025年全市共建设回收站点210个,已回收223.85吨,正在处置,
5.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安排,组织各地逐步推广农药经营电子台账,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情况接入全省农药数字监管平台。
6.滨湖县(市、区)在封洲禁牧区明显位置张贴了禁牧通告、设立了禁牧标识和相关标语,通过发放告知书、签订承诺书、下达整改通知书等方式,加大了封洲禁牧政策宣传力度,并成立封洲禁牧巡查队开展了全域巡查。对鄱阳湖区血防区摸排的养殖户进行退养,对洲滩的粪便采取人工方式进行清理。
7.2024年12月,九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九江市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全市种植业、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整治。截至目前,全市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化学农药、化肥使用保持稳中有降趋势,化肥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保持在97%以上,创建全国“五大行动”骨干基地15家以上,累计建设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及资源化利用示范点45个以上。
(以上数据要求均为市级标准)
督察问题(编号二十):生态敏感区内违规开发建设。九江市武宁城投砂石公司2022年至2023年多次非法采砂。2022年以来,九江市修水县漫江宁聚茶旅融合产业园侵占生态红线1070亩,未经审批砍伐国家二级公益林961亩,山体被开挖整修成台阶状,地表土壤大面积裸露,造成严重水土流失。(九江子项)
整改目标:整治违规占用湿地公园、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问题,依法依规推动解决相关市县历史遗留生态敏感区内违规开发建设问题;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流程,从严把控风景名胜区项目选址及建设。
整改措施:
1.2025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地整治专项攻坚行动,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全省各级自然保护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
2.依法依规查处武宁城投砂石公司非法采砂行为;2024年底前,对采砂船舶安装定位装置,加强采砂船舶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管理。
3.2025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全省河道非法采砂堆砂问题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非法采运砂、砂石违规堆放、采区管理不规范、借工程之名行采砂之实等问题。
4.2025年4月底前,对修水县江西宁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和滥伐林木进行立案;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机制;2025年6月底前,完成相关地面附属设施整改并复绿,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内涉及林地部分的修复,督促企业制定林地修复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方案;2025年底前,落实好水土保持措施,修复区域生态环境,并加强水土保持设施后期管护。
整改完成情况:
1.2024年12月,按照《九江市自然保护地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全面排查整治全市各级自然保护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并严格按照《江西省林地占用审核若干规定》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进行审核转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已审批项目监督检查。
2.2022年11月,已对武宁城投砂石公司作出了行政处罚。该公司所属的18艘采砂船已全部安装GPS定位。武宁县出台了砂石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并加强相关水域的巡查,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及夜间巡查。2024年6月以来,执法人员对修河干流共计巡查60次。2025年5月,市林业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风景名胜区项目审批,进一步从严把控风景名胜区项目选址及建设事宜。
3.2025年1月至6月,按照《九江市河道非法采砂堆砂问题整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在全市河湖水域范围内联合开展河道非法采砂堆砂问题整治专项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非法采运砂、砂石违规堆放、采区管理不规范、借工程之名行采砂之实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了跨行业、跨部门的线索移交和联合执法高效协同联动机制。截至目前,共排查问题22例,已完成整改并销号18例。
4.2024年6月,已对江西宁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农用地和滥伐林木行为立案查处,2024年9月9日将案件移交至修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5年10月21日修水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江西宁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吴学华进行了判决。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油茶和茶叶种植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通知》,完善了生态红线监管机制。依法依规对生态保护红线内修建的门头等地面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拆除地面补栽了枫香、湿地松等生态树种苗木,已复绿到位。2024年4月以来,修水县对裸露坡行播撒草籽、覆盖绿网,并补种枫香、湿地松、油茶9万余株,播种草籽300余斤。第三方机构对基地复绿情况调查显示:基地内各小班油茶湿地松和枫香等生态林亩均达119株,大于生态林造林标准110株/亩,符合生态林造林绿化标准。2024年6月,制定了《修水县漫江乡杜市村油茶林水土流失整改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已完成裸露边坡及侵蚀沟生态修复50余处,新建截排水沟8000余米,建设沉砂池50余座、拦砂2坝2座,梯壁种茅6公顷,苫布临时覆盖12.9公顷。经第三方机构评估认定,基地内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基本完善,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
疑难复杂信访件(编号D2JX202104240057):关于群众反映港口街镇金家山铜硫矿2018年被举报后已闭矿,一期修复治理已完成,但是仍然存在酸水流入下游农田灌溉水渠的情况以及十几年前公开确定的被污染农田381亩,现在确定的污染农田还是381亩,认为数据不合理。
整改目标:加快矿山周边淋溶水收集处理工程,全面收集、处理淋溶水,杜绝酸水外流现象,按照分级分区、精准修复的思路,以安全利用、消除污染隐患、消除群众疑虑、改善人居环境为目的完成污染农田土壤修复治理工作。
整改措施:
1.提升一期工程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收集范围,确保治理区域内矿山淋溶水收集处理到位。
2.督促市国资公司、九江矿冶有限公司积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快矿山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减少矿区淋溶水流入下游,防止流入周边农田,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3.加快港口街镇农用地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实施农田修复治理工程,针对不同污染程度的农田土壤采用不同的修复治理技术措施,主要采用原位钝化修复技术、植物修复技术、客土治理技术、农艺调控技术和土壤质量重构等。
4.实施柴桑区赣北小腊子山及周边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对周边历史遗留废渣、污染底泥等进行管控,降低区域环境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
1.实施港口街镇农用地污染治理项目,新建了一个3000立方米的调节池收储矿区淋溶水,一个1000吨/天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站接纳一期工程治理区域、矿冶厂区及矿井内、地下涌泉点等区域淋溶水。
2.督促市国资公司、九江矿冶有限公司封堵矿井口并长期停产;清理厂区矿渣,加盖海绵铜沉淀池、浓密池、大选厂等设施;硬化处理3405平方米裸露地面,减少酸性淋溶水产生;采用管道将丁家山斜井口涌水输送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3.实施港口街镇农用地污染治理项目,新建了排水沟渠820米,完成排水沟渠清理1200米;构建生态净化系统,完成东湖口湿地生态修复20000平方米。对1973亩农用地采取了客土、种植结构调整、钝化修复、植物修复等技术措施进行治理,其中197.7亩超重度污染农田已完成客土治理;258.5亩重度污染农田已通过调整种植结构,改种经济作物的方式进行修复;316.6亩中度污染农田已完成改良剂施撒钝化修复和植物萃取、水分调控技术修复,并试种了水稻、玉米等农作物;60.4亩中度和重度污染农田已通过种植超积累或耐性植物的方式进行修复;819.5亩轻微和轻度污染农田已通过农艺调控,施撒调理剂和种植水稻、玉米等低积累农作物的方式进行修复;320.3亩稻虾田、藕田已完成农田旋耕、施撒调理剂治理。该项目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和效果评估。
4.实施赣北小腊子山及周边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对坑塘(渠)污染底泥、遗留固体废物进行管控。新建一处1000立方米/天处理规模的污水处理设施,并配套建设一个约4000立方米的收集池及配套收集管网、沟渠,对区域内受污染地表水和零星酸性涌泉水进行处理。该项目已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和效果评估。
监测结果表明,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标排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东湖口、东湖两个点位水质的H值、铜、锌、镉均达到地表水I类水质标准,环境风险隐患得到有效解决。
疑难复杂信访件(编号X3JX202405280033):九江市都昌县狮山乡珠岭水库库坝内山上的都昌国盛石材厂,违规取得林地采矿权,毁坏林地开采石材;擅自毁坏义家山村林地7.6亩,至今未恢复;毁坏耙垄里至库区采石场公益林用于开辟运石道路。
整改目标:全面核实毁坏林地面积,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对毁坏林地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整改措施:
1.完成毁坏林地面积核实,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2.督促对毁坏林地面积进行全面复绿整改,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3.加强对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
整改完成情况:1.国盛石材开发有限公司2017年非法占用林地7.6亩,其违法行为已由都昌县人民法院判决并处罚到位(2018赣0428刑初32号,处罚金3万元)。企业已按要求组织人员在矿区、道路两旁撒草籽和栽植泡桐树现已复绿到位。
2.国盛石材开发有限公司修建砂石道路非法占用土地8.7472亩(公益林7.7892亩、农用地0.9580亩),其违法行为已于2024年12月25日由都昌县人民法院判决,要求对毁坏林地全部复绿到位。企业已按要求栽种湿地松3000余株、桂花树1000余株。2025年4月14日,经林业、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多部门对复绿现场进行验收,确认已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3.持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督促都昌县安排人员每周对该矿山企业开展监管巡查,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
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督察办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4日至3月6日。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省督察办
联系电话:0791-86866651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