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下达2021年第一批水安全保障工程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9733万元,用于我市水安全保障工程,主要支持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及新建中型水库建设、五河治理防洪工程、重点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等方面。
据悉,修水县、武宁县、永修县、柴桑区等4个县(区)6个项目获得该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我市水安全保障能力。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将绩效目标与专项资金同步下达,项目实施完成后,在主管部门进行绩效自评基础上,市财政局将视情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同时做好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绩效评价较低的项目单位少安排或不安排相关专项资金。(九江日报全媒记者 沈明杰)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