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记者从九江市民政局获悉,针对市场上出现的养老“微机构”监管的政策空白,民政部门深入摸排情况和进行分类处置,为规范此类养老服务场所管理探索出有效经验。近日,九江市养老“微机构”管理的做法,作为江西省民政系统唯一经验,成功入选全国民政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全国仅有22个案例入选。
聚焦规范养老“微机构”的安全
据悉,随着老龄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九江已步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养老需求不断提升,养老服务市场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进入养老服务行业,争夺银发经济市场份额。
伴随着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全面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养老机构设置由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备案,市场上出现了一批床位数在10张(不含)以下的养老服务主体(以下简称“微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这些“微机构”达不到养老备案条件,无法纳入统一监管体系。而实际上,这类“微机构”由于规模小、运营成本低、收费价格低,有着顽强的“生命力”,实际运营过程中存在部分养老服务质量不达标、安全不合格等问题。在情况摸排中,民政部门迅速聚焦到这类养老“微机构”存在的问题,经过全面梳理排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现35家“微机构”,督促其办理法人登记,并在民政部门进行信息登记。其中,指导督促23家办理证照并完成信息登记,使其运营合法合规;对6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推动其完善服务设施和管理水平;6家不符合要求的“微机构”被责令关停、注销,有效净化了我市养老服务市场环境。
多措并举加强“微机构”规范管理
确保养老机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消除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隐患,市民政系统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力量,开展了养老“微机构”信息大排查,通过全方位摸排,精准定位“微机构”。
针对不同类型的“微机构”,量身定制指导方案,对已登记的市场主体,安排专人指导,提供政策宣传、规范讲解,并动态更新信息档案;对已配备消防设施设备的场所,会同消防救援部门进行联合检查,将符合标准的纳入养老服务场所进行统一管理;对未收住老人的场所,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根据其场地条件,合理指导其转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或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场所,开展以提供日托为主的助娱、助餐等功能服务;对存在未进行法人登记、未配备消防设施器材、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的“微机构”下达整改通知、跟踪指导,对逾期不改者要求其进行停业,一系列举措的“组合拳”出击,筑牢了养老“微机构”的生命安全防线。
从“有得住”向“住得好”升级
记者了解到,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微机构”,市民政部门积极推动其全面接入安防监控云平台,并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构建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监管网络,织密织牢安全防护网。
同时,市民政部门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床位数10张以下养老服务场所管理的通知》《九江市10张床位以下养老服务场所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消防、食品、建筑、燃气等方面安全管理要求,为推进“微机构”的运营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供了具体指导。“以前我们嫌办手续麻烦,也不愿意纳入监管,安全意识淡薄,现在手续都齐全,老人住起来也放心。”市区一家小型养老机构的负责人说道。
让住进养老“微机构”的老人从“有得住”向“住得好”升级,九江市探索养老服务领域改革创新实践,为城乡养老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范本,它既守住安全底线,又保留就近普惠优势,补齐了养老资源不足的短板,极大提升了部分老年群体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九江日报 陶理洪 记者 洪永林)
来源:中国九江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