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九江市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民建九江市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民建九江市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民建九江市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民建九江市委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主要由经济界人士以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参政党。目前,民建市委会下设支部委员会14个,全市共有会员380名。民建九江市委会2019年主要任务是做好参政议政、调查研究、会员发展、社会服务等系列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民建九江市委员会本级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实有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数5人,包括行政人员5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民建九江市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市民建收入预算总额为69.80万元,而2018年民建九江市委会收入预算总额为67.25万元,比上年增加2.55万,增加3.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市民建支出预算总额为69.8万元,比上年增加2.55万,增长3.79%。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6.17%,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1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0.2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92%;医疗卫生与社会保障支出6.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9%;计划生育支出2.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2%;住房保障支出3.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7%。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市民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92%;医疗卫生与社会保障支出6.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79%;计划生育支出2.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2%;住房保障支出3.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7%。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2.4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1.97万元,增长6.47%。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民建九江市委会部门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3月20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2019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购置车辆预算。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0 个,涉及资金 0 万元,其中:部门预算100万元以上的项目 0 个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市民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公务接待1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的接待开支。(2018年,按照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原则,本单位三公经费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1万元,)
2016年4月以后,本部门参加全市公车改革,因此无车辆运行及购置预算。
2019年,本部门无出国出境预算。
第三部分 民建九江市委会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以上表格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出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履行部门职责职能,在本部门的运转支出项目,主要是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及非公党建等业务工作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本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本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经费。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本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本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