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作家协会2023年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作家协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作家协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作家协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作家协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九江市作家协会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党的文艺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弘扬主旋律,团结带领全市作家和文学工作者听党话、跟党走,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定文化自信,继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致力于繁荣九江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组织开展文学精品创作。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专业学习,推动全市文学队伍建设。坚持“三贴近”原则,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和理论研究,推进文学创作交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为九江市作家协会,本单位内设科室两个:办公室(创作联络部)、培训研究部。编制人数共计10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小计9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9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9人。退休人数小计5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作家协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1、九江市作家协会2023年预算公开表
附件2、九江市作家协会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九江市作家协会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九江市作家协会收入预算总额为207.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82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07.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8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九江市作家协会支出预算总额为207.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8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0.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9.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8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4.5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6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九江市作家协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207.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9.82万元;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6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80.4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4.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4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7.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企业补助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九江市作家协会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九江市作家协会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收支。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九江市作家协会政府采购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8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
(九)九江市作家协会项目情况说明
2023年九江市作家协会共安排3个项目,各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1.文艺期刊浔阳江资金
1)项目概述: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十一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发挥文艺服务社会、服务中心的作用,提升本土文艺工作理论水平,促进本土文艺创作,发掘本土文艺新人,在市文广新旅局的精准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浔阳江》列入我市连续编印的文艺工作内部出版资料。
2)立项依据:根据九江市文广新旅局审核下发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
3)实施主体:九江市作家协会
4)实施方案:《浔阳江》共编印四期,即春季、夏季、秋季、冬季,每期印数1500册。每期组稿、审稿、排版、印发等工作如期完成,栏目主要分为开辟文艺政策导读、文艺工作交流、文学艺术原创作品、九江本土文史发掘等。并安排两次笔会活动,进行文学交流。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9.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名称 |
文艺期刊浔阳江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九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实施单位 |
九江市作家协会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9.00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9.00万 | ||||
上年结转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绩效目标 | |||||
2023年项目资金计划编印4期,选刊九江本土原创作品100件以上,定期向知名作家约稿,优秀作品刊登10件以上,文学作品题材百分百覆盖。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总成本 |
≤9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知名作者作品刊登率 |
≧60% | ||
稿费发放率 |
≧90% | ||||
本土作者投稿占比 |
≧95% | ||||
质量指标 |
文艺题材覆盖率 |
≥90% | |||
刊登作品率 |
≥80% | ||||
出版发行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编辑印刷及时性 |
及时 | |||
稿费发放及时性 |
及时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开辟九江文艺园地,推出本土原创精品 |
有效促进 | ||
推动九江市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
积极推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投稿对象满意度 |
=100% | ||
大众满意度 |
=100% |
2.浔阳文化研究经费
1)项目概述: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文艺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繁荣发展我市文艺事业。服务九江创文,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开创九江文化新品牌,浓郁九江文化氛围,推出更多人民群众喜爱的精品力作。组织本土文化专家、学者以及九江籍的文化名人参与浔阳文化、九派文化论证,丰富九江历史文化内涵,发掘、撰写“故事里的浔阳”“九派华章”系列文章。举办“浔阳悦读”等本土文化推广活动。刊发浔阳文化理论成果集。
2)立项依据:服务九江创文,提升城市文件品位,开创九江文化新品牌,浓郁九江文化氛围,推出更多人民群众喜爱的精品力作,推动九江市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3)实施主体:九江市作家协会
4)实施方案:组织九江作家、学者编写《故事里的浔阳文化》,集结出版,推广九江历史文化名城。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9.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名称 |
浔阳文化研究经费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九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实施单位 |
九江市作家协会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9.00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9.00万 | |||||
上年结转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绩效目标 | ||||||
按照工作安排,完成各县(区、市)文联及协会的定稿,完成《九江文艺志》的初稿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总成本 |
≤9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县区覆盖率 |
=100% | |||
协会覆盖率 |
=100% | |||||
质量指标 |
文艺类别覆盖率 |
=90% | ||||
编纂规范性 |
规范 | |||||
时效指标 |
资料收集及时性 |
及时 | ||||
资料整理归档及时性 |
及时 | |||||
形成成果及时性 |
及时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全市文艺发展留下清晰、真实的记录 |
积极推动 | |||
为九江市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历史借鉴 |
有效借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学者满意度 |
=100% | |||
大众满意率 |
1 |
3、谷雨诗会活动资金
1)项目概述: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文艺工作一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发挥我市诗词之市影响力,浓郁九江文化氛围,推出更多人民群众喜爱的精品力作,为再现九派诗词文化荣光服务。
2)立项依据:赣文联字【2020】4号
3)实施主体:九江市作家协会
4)实施方案:计划组织开展诗歌征文、朗诵、采风作品研讨会等3场次以上,征集作品百分百覆盖率,评审出优秀诗歌作品。
5)实施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9.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名称 |
谷雨诗会活动资金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九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实施单位 |
九江市作家协会 | ||
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9.00万 | |||
其中:财政拨款 |
9.00万 | ||||
上年结转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绩效目标 | |||||
策应江西省谷雨文学品牌,结合“九江诗词之市”的诗教要求,开展相应的诗歌创作,评比、朗诵、采风交流活动。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预算总成本 |
≤9万元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优秀作品率 |
≥80个 | ||
评审推选的优秀诗歌作品数 |
≥30个 | ||||
本土诗歌征集作品 |
≥90% | ||||
质量指标 |
诗歌征集覆盖数 |
≥80% | |||
重点作品研讨配套 |
1 | ||||
时效指标 |
诗歌征集及时性 |
及时 | |||
重点作品配套研讨及时性 |
及时 | ||||
宣传推介及时性 |
及时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谷雨诗会的影响力 |
有效提升 | ||
推动九江市文艺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
积极推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文艺创作者满意度 |
=100% | ||
大众满意度 |
1 |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九江市作家协会"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 0.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人员。
公务接待0.1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需购置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收支分类科目、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应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五)住房公积金: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收支分类科目:反应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妇联、共青团 等方面的支出。
(七)行政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收支分类科目,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和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支出: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