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时间:2018-09-21 15:52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强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二手车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15〕7号)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8年8月2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8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