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发〔2022〕2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全市安全生产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九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
全市安全生产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能力,促进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能力提升行动(以下简称“行动”),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综合能力素质,提升政府部门的安全监管水平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再创九江辉煌、再现九派荣光”提供良好环境。
二、行动目标(十六项能力提升)
(一)党政领导干部能力提升
1.提升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能力;
2.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业务能力;
3.提升党政领导干部依法治安的能力。
(二)行业部门人员能力提升
4.提升行业监管部门人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5.提升行业监管部门人员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能力;
6.提升行业监管部门人员检查服务生产经营单位的服务能力;
7.提升行业监管部门人员行政检查执法能力。
(三)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能力提升
8.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能力;
9.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
(四)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能力提升
10.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风险辨识能力;
11.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隐患排查能力;
12.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操作能力;
13.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五)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提升
14.提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响应能力;
15.提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
(六)事故防范能力提升
16.提升全市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全面落实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具体实施内容见附件1。
三、行动路径(学、训、练、考)
(一)学
1.自学
(1)领导干部自学
A.对象:县(市、区)、工业园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
B.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五问”假设工作法,事故案例。
C.组织:市安委会牵头编写教材并组织实施。
(2)监管执法人员自学
A.对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执法人员
B.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及文书,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五问”假设工作法,事故案例。
C.组织:市安委会组织市直各行业管理部门分行业编制教材并组织实施。
(3)生产经营单位自学
A.对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
B.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处置方案,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八问”假设工作法,事故案例。
C.组织:县(市、区)安委会组织辖区内企业分别编制教材并组织企业实施。
2.交流研讨学
A.对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执法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等。
B.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学习专题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研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如何做好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网格化管理,建立班组安全联锁机制和刹车机制,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形势、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及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C.组织:“请过来”。通过专家授课、研讨座谈、典型发言和现场交流互动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研讨。“沉下去”。通过组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到企业一线开展“三同三共”活动,与企业员工、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同吃同住同工作、共学共研共提高”,开展定向研讨。
(二)训
1.分期轮训
(1)工业园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分期轮训
A.对象:工业园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
B.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事故案例。
C.组织:各县(市、区)安委会根据市安委会制定教材组织分期轮训,制定轮训计划并实施,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能力提升轮训考核情况报表(见附件3)。
(2)监管执法人员分期轮训
A.对象:行业管理部门监管执法人员
B.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及文书,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知识、事故案例。
C.组织:市直各行业管理部门根据要求组织分期轮训,制定轮训计划并实施,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能力提升轮训考核情况报表(见附件3)。
2.集中培训
(1)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集中培训
A.对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
B.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知识,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事故案例。具体实施要求见附件2。
C.组织:县安委会组织县直各行业管理部门分行业编制教材和试卷,同时督促企业编制企业内部教材和试卷,并组织实施。
(2)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集中培训
A.对象:在岗员工、新上岗员工、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外协人员
B.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单位涉及的主要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处置方案,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事故案例。具体实施要求见附件2
C.组织:县安委会组织县直各行业管理部门分行业编制教材和试卷,并组织实施。
(三)练
1.应急指挥练兵
(1)对象: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2)内容:以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并引发区域性灾害事故为蓝本,检验各地执行应急预案、调度应急救援力量和救援物资、实施现场处置和救援、开展灾后保障等全过程的推演能力。
(3)组织:市安委会编制预设灾害事故蓝本并组织实施
2.事故调查练兵
(1)对象:各县(市、区)安委会
(2)内容:以某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为蓝本,各县(市、区)组建事故调查队伍,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3)组织:市安委会编制事故蓝本并组织实施
3.应急实战练兵
(1)对象:各级综合救援队伍
(2)内容:编制事故灾害演练方案,开展实战演练
(3)组织:各县(市、区)安委会组织实施
(四)考
1.抽查检验
(1)对象:参加自学的三类人员(党政领导干部、部门行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人员)
(2)实施方式:市安委会在巡查、考核、督查、检查中运用抽查问卷的形式对三类人员的学习效果抽查检验。
2.闭卷考试
(1)对象:参加培训的四类人员(工业园区、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监管执法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
(2)实施方式:培训组织部门(单位)在培训结束后实施。
3.比武考核
(1)对象:参加练兵的三类对象【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各县(市、区)安委会、各级综合救援队伍】
(2)实施方式:练兵组织部门(单位)制定考核评分标准并实施。
考核结果运用:市安委会将抽查检验、闭卷考试、比武考核三类结果纳入年底应急管理考核。
四、行动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2年2月25日- 3月31日)。
各地、各单位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根据本“行动方案”印发具体实施方案,对行动的“十六项能力”提升开展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节点清单,推动行动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有效开展。
(二)能力提升阶段(2022年4月1日-10月31日)。
各单位要对照“行动方案”要求,深入查找问题不足,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立问题台账,结合自身特点,制定改进措施,有针对性的开展能力提升建设,以自身能力提升带动行业能力提升,以行业能力提升带动全市能力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2022年每季度,市安委会组织检查督导组,开展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1月1日- 12月31日)。
各单位要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检查、验收,形成能力提升行动总结报告,并建立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市安委会对各行业管理部门、各县(市、区)开展能力提升行动情况列入2022年应急管理考评内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安全生产能力提升行动是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我市安全生产适应新情况、应对新变化、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实现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抓好落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市级层面明确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并成立安全生产能力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应炯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曾宪奎任副组长,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市级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组建工作专班,有序开展本地、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能力提升行动。
(二)加强培训指导
市级领导小组将组织召开培训会,由市级工作专班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专班开展专项培训,重点解决能力提升行动“怎么做”的问题。
(三)统筹协调推进
市级领导小组将定期调度各地、各行业领域行动进展情况,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配合。针对行动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各级领导小组要参照市级做法,强化调度推进,重点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完成规定任务,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落实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能力提升行动,健全行动专项经费保障机制,为本次能力提升行动提供必要财政经费保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能力提升行动顺利开展。
(五)强化督查评估
在行动开展过程中,市级领导小组将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巡查督导、考核评估等方式,对各地、各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力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方位提升安全生产能力。
(六)落实奖惩措施
对工作开展有力、取得明显成效的县(市、区)或有关部门,市级领导小组将建议市安委会在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给予加分奖励。对行动开展不力的县(市、区)或有关部门,市级领导小组将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落实,情况严重的将向纪委监委部门移交问题线索。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于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娄刚 电话:0792-8779747
邮箱:jjabzhz@163.com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