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应急字〔2023〕161 号
关于补充推荐应急管理专家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工作部门,有关单位(部门)及有关企业:
自2021年9月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组建以来,各单位积极组织专家参加检查、督导、评审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工作,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发现部分领域的专家数量不能满足当前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需求,亟待补充加强。为此,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在现有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的基础上,优化充实专家队伍,通过有关单位推荐和综合审定,增补一批应急管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领域及征集范围
根据《九江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管理办法(暂行)》,征集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类、救灾救助类、综合类等五个领域方面专家,具体行业范围及专业领域参照《九江市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及专业范围分类表》(详见附件1)。
省内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服务机构、重点企业等具有上述专业技术特长,具备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推荐申报。已取得国家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以及省自然资源厅、省地震局专家聘用资格的,由本人申请,经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后可直接纳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库,不再另行审核。
二、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精神,无党纪政纪处分和违法犯罪记录;
(二)熟悉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特别优秀或有突出贡献者经审核认定后,可放宽至中级技术职称;
(四)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相关行业领域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正高以上职称可放宽到70周岁);
(六)能深入现场开展隐患排查、调查工作;
(七)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八)现工作岗位能有一定时间参与专家工作;
(九)一般情况下,各行业领域行政管理部门在职人员不纳入专家库(确有需要纳入的,需专题研究确定)。
三、专家申报推荐及聘任程序
(一)申请。按照本人自愿原则,由专家个人填写《九江市应急管理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具备专家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市应急管理局专家办。
(二)推荐。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退休人员可由原工作单位或属地应急管理工作部门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
(三)审查。市应急管理局综合报名专家的资格条件、专业背景、履职能力,确定拟聘专家名单,并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审核,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四)公示。在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示拟聘专家名单及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公告和聘任。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名单在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告。并颁发专家聘任证书,聘期为三年。
四、注意事项
(一)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鼓励引导、大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专家参与应急管理事业,发挥专业技术特长。
(二)申请推荐材料请于2024年1月20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科技和信息化科,可以采取提交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倡电子邮件提交。电子扫描件报送至jjsyjjjyxtk@163.com,邮件主题为“专家增补+姓名”。
联系人:俞蓉,联系方式:0792-8779730,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附西楼D503室。
附件:1.九江市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及专业范围分类表.docx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