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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流程的通知

来源:中国九江网 发布日期: 2025-04-24 09:43 【字体: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工作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优化审批流程,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提升企业感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双十条”硬措施的通知》(九应急字〔2025〕21号)要求,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审查质效,加强廉政风险管控,现将优化流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受理环节(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

(一)优化受理时间点。将受理时间点由评审会后改为企业根据项目进度需求自主申报,不得先审查后受理,协调市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出具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经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审核,认为申请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协调市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一次书面告知企业补正材料。(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

(二)优化受理方式。鼓励企业线上通过工改审批系统报送材料,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对接市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做好受理工作。如果企业不懂或不便线上通过系统报送材料,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帮代办人员帮助企业到市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通过工改审批系统报送材料。(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

二、优化审理环节(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一)优化科室审理环节。(办理时间:4个工作日)

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受理材料后要认真审核材料,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企业进行修改,修改意见建议由专家在评审会一并提出;发现不予通过的情形,报局分管领导同意,作出暂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

(二)优化抽取专家环节。(办理时间:4个工作日,与科室审理并联进行)

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受理材料后立即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提出专家需求,在机关党委的监督下,由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随机抽取各专业专家5名。(由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机关党委负责)

(三)优化现场核查环节。(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

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等科室明确需现场核查的项目类型或范围,并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进行现场核查。如不需现场核查,即在系统上挂起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

(四)优化专家评审环节。(不计时)

1.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及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局、评价/设计单位、企业相关人员参加,视情邀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等相关业务监管科室派员参加。(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

2.专家评审由专家组给出明确的评审修改意见和结论建议,对专家评审不予通过的情形,经行政行政许可联席会审议同意后,报局分管领导签批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

3.进入抽取专家环节,即在系统上挂起,由法规科和机关党委监督办理时间。(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法规科、机关党委负责)

三、优化审批环节(办理时间:3.5个工作日)

(一)优化科室复核环节。(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收到经专家签字确认的报告后取消挂起,对企业针对专家提出意见修改情况进行复核,如要提出新的修改意见建议需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反馈企业,同时准备上会材料,报局分管领导审签上行政许可联席会。(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

(二)优化会议审理和批复签批环节。(办理时间:0.5个工作日)

将召开局务会更改为行政许可联席会,会议由分管行政审批的局领导主持,防灾减灾中心主任、局法规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防灾减灾中心分管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的副主任、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其他相关单位人员视情参加。

经行政许可联席会审议通过的项目,由局分管领导当场签批准予行政许可的意见,并按照规定送达企业;若出现不予通过的情形的,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经修改后可再次申请上行政许可联席会。(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

附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流程表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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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4-24 09:43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工作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优化审批流程,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提升企业感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双十条”硬措施的通知》(九应急字〔2025〕21号)要求,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进一步优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升审查质效,加强廉政风险管控,现将优化流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化受理环节(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

(一)优化受理时间点。将受理时间点由评审会后改为企业根据项目进度需求自主申报,不得先审查后受理,协调市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出具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经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审核,认为申请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协调市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一次书面告知企业补正材料。(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

(二)优化受理方式。鼓励企业线上通过工改审批系统报送材料,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对接市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做好受理工作。如果企业不懂或不便线上通过系统报送材料,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帮代办人员帮助企业到市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通过工改审批系统报送材料。(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

二、优化审理环节(办理时间:5个工作日)

(一)优化科室审理环节。(办理时间:4个工作日)

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受理材料后要认真审核材料,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知企业进行修改,修改意见建议由专家在评审会一并提出;发现不予通过的情形,报局分管领导同意,作出暂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

(二)优化抽取专家环节。(办理时间:4个工作日,与科室审理并联进行)

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受理材料后立即向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提出专家需求,在机关党委的监督下,由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随机抽取各专业专家5名。(由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机关党委负责)

(三)优化现场核查环节。(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

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等科室明确需现场核查的项目类型或范围,并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进行现场核查。如不需现场核查,即在系统上挂起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

(四)优化专家评审环节。(不计时)

1.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及项目所在地县(市、区)局、评价/设计单位、企业相关人员参加,视情邀请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等相关业务监管科室派员参加。(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

2.专家评审由专家组给出明确的评审修改意见和结论建议,对专家评审不予通过的情形,经行政行政许可联席会审议同意后,报局分管领导签批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

3.进入抽取专家环节,即在系统上挂起,由法规科和机关党委监督办理时间。(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法规科、机关党委负责)

三、优化审批环节(办理时间:3.5个工作日)

(一)优化科室复核环节。(办理时间:3个工作日)

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收到经专家签字确认的报告后取消挂起,对企业针对专家提出意见修改情况进行复核,如要提出新的修改意见建议需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反馈企业,同时准备上会材料,报局分管领导审签上行政许可联席会。(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

(二)优化会议审理和批复签批环节。(办理时间:0.5个工作日)

将召开局务会更改为行政许可联席会,会议由分管行政审批的局领导主持,防灾减灾中心主任、局法规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人、防灾减灾中心分管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的副主任、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其他相关单位人员视情参加。

经行政许可联席会审议通过的项目,由局分管领导当场签批准予行政许可的意见,并按照规定送达企业;若出现不予通过的情形的,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书面告知企业并说明理由,经修改后可再次申请上行政许可联席会。(由应急管理技术服务科负责)

附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流程表

九江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


来源:中国九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