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验收销号工作暂行办法》,省水利厅会同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对我市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情况(第一批)进行了省级确认。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公示期为3天(自2020年5月26日至5月28日)。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的,请向市水利局(0792-8581360)反映。
附件: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清单(第一批)
九江市水利局
2020年5月26日
来源:中国九江网


